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药品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

时间:2016-10-28 11:34
2016年07月19日 发布
 

  为了规范《药品出口销售证明》的办理工作,进一步为我国药品出口提供便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起草了《药品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16年8月30日前反馈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

  联系邮箱:yhjgs@cfda.gov.cn

  附件:药品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6年7月19日

附件:药品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