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公告(第5号)

时间:2018-12-19 17:38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公  告


2014年 第27号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公告(第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经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认定南昌大学附属眼科医院等51家医疗机构具有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发给《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证书》。

  特此公告。


  附件:具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的医疗机构及认定专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4年6月5日

附件

具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的医疗机构及认定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