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9月20日 发布 |
为进一步加强进口药材监督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对《进口药材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起草了《进口药材管理办法(修订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6年10月20日前将有关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 联系人:吴殿震 附件:进口药材管理办法(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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