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3月21日 发布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医疗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疗器械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医疗器械标准化归口单位,医疗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 为加强对医疗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管理,提升标准工作水平,按照《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医疗器械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范》《医疗器械标准报批发布工作细则》规定,总局研究制定了《医疗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考核评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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