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212
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精神,推动药品审评技术标准与国际接轨,促进仿制药研发和生产水平的提升,提高药品注册审评审批技术要求,我中心结合国际通用技术指南以及我国仿制药生产的现状,起草了《化学药品仿制药注册批生产规模的一般性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18年3月31日。
联系人:刘涓
电子邮箱:liuj@cde.org.cn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
2018年2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