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药品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强药品标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起草了《药品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可于2018年1月18日前,通过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7年12月18日
附件:药品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药品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