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5日 发布 |
为加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高注册审查质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超声多普勒胎儿监护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超声理疗设备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超声洁牙设备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视野计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防褥疮气床垫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1.超声多普勒胎儿监护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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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7年第178号通告附件2.docx
附件:2017年第178号通告附件3.docx
附件:2017年第178号通告附件4.docx
附件:2017年第178号通告附件5.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