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药品注册审评专家咨询委员会有关事宜的公告

时间:2017-07-03 09:37

发布日期:20170630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发布的《药品注册审评专家咨询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总局设立药品注册审评专家咨询委员会,并由我中心承担药品注册审评专家咨询委员会的组建与专家委员的遴选工作。按照总局要求,现将组建药品注册审评专家咨询委员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注意事项
    请专家报名前阅读《办法》,根据《办法》附件1《专家咨询委员会及专业组成》中各专家咨询委员会专业组成情况,结合本人专业特长选择拟参加的专家咨询委员会(药品审评重大改革与发展决策专家咨询委员会除外)。
    二、报名方式
    请专家按以下方法在中心网站在线报名:
    1.请专家报名前注册报名账号,请用鼠标点击报名链接http://www.cde.org.cn/recruit.do?method=toLogin进入注册界面。
    2.请专家注册后在线填报《药品注册审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信息表》。
    3.请专家完成填写保存后打印《药品注册审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信息表》,然后点击提交。纸版表格经本人签名及所在单位盖章后寄送至我中心。
    4.网上报名时间为15日,截止时间2017年7月16日。
    三、聘任程序
    1.药审中心将于报名结束后对专家进行专业和利益关系评估,组织专家讨论提出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建议名单,并在药审中心网站公示7日。
    2.药审中心将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建议名单上报总局,由总局决定后聘任,并颁发聘书。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1号
    邮政编码:100038
    报名事宜联系人:高磊,010–68921342,gaol@cde.org.cn
    网络技术联系人:朱传霞,010–68921204,zhucx@cde.org.cn
    附件:《药品注册审评专家咨询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

2017年6月30日

附件:药品注册审评专家咨询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27号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