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3月16日 发布 |
为加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高注册审查质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可见光谱治疗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纤维内窥镜(第二类)注册技术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硬管内窥镜(第二类)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见附件),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1.可见光谱治疗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
附件:2.纤维内窥镜(第二类)注册技术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docx
附件:3.硬管内窥镜(第二类)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