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1月19日 发布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日,总局接到云南省局《关于云南南诏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骨肽注射液有关情况的报告》(云食药监稽业〔2017〕2号),反映在贵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发现标示为云南南诏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骨肽注射液(批号:150920E1)引起不良反应。经初步调查,该公司近5年来未生产过骨肽注射液。上述产品涉嫌为假药。 为保证公众用药安全,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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