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关于发布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临床评价等4项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通告(2017年第6号)

时间:2017-01-16 17:53
2017年01月16日 发布
 

  为加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高注册审查质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临床评价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口腔颌面锥形束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体外除颤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光固化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见附件),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1.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临床评价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口腔颌面锥形束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3.体外除颤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4.光固化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1月10日

附件:1.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临床评价技术审查指导原则.docx
附件:2.口腔颌面锥形束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docx
附件:3.体外除颤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doc
附件:4.光固化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