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8日 发布 |
根据《关于药包材药用辅料与药品关联审评审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6年第134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药品注册申请表报盘程序进行了调整,现予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启用。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申请人申请药品注册须提交由新版《药品注册申请表报盘程序》生成的电子及纸质文件。新版《药品注册申请表报盘程序》请登陆www.cfda.gov.cn下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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